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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时间:2024-07-10 18:25:51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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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


关于颁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1年6月18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
为了鼓励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流通,促进软件管理步入法制管理轨道,加速建设银行计算机应用事业的发展,现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总行,以便不断完善和补充。

附件: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建设银行顺利实施,促进软件管理步入法制管理轨道,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鼓励计算机软件在建设银行的开发与流通,加速建设银行计算机应用事业的发展,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办法》,结合建设银行的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根据《办法》第二条,建设银行开发、系统内部使用的软件,均属未进入公有领域,可办理登记。
第三条 软件著作权登记一般分总行登记,分行登记和个人登记。支行开发软件是否以支行名义申请登记由各分行决定。
第四条 总行业务应用软件审查小组(以下简称审查小组)负责总行软登记和全行计算机软件登记工作的管理。
第五条 根据《条例》第十三条,由总行以招(投)标方式(含下派任务方式)开发的软件,在招(投)标文件或任务书中规定著作权归属总行的,由总行统一登记,各开发分行不再另行申请登记。对于未明确规定著作权归属的,其著作权归属开发分行,由开发分行申请登记,并报总行审查小组备案。
第六条 由总行组织若干个分行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归属总行,由总行统一登记。
第七条 各分行自行组织开发的软件,由各分行自行申请登记。在申请登记前30日,必须通知总行审查小组。
第八条 对于与外单位合作开发的软件,在开发协议中规定版权归属建设银行的,由建设银行独家登记。否则依照《办法》第八条申请登记并报总行审查小组备案。
第九条 个人申请软件登记,必须在登记之前向所在行提供足以证明其软件符合《条例》第十四条所规定的著作权归个人的详细材料,否则著作权归所在行所有,由该行申请登记并报总行审查小组备案。
第十条 对于建设银行系统发表的软件的修改本或合成软件的登记,在登记之前必须报总行审查小组审批,方可申请登记。
第十一条 对于所有申请登记的软件,各行必须对该软件的鉴别材料进行详细审查,凡涉及到建设银行经营秘密的,其登记应依照《办法》第十二条,作例外交存。
第十二条 各种登记软件的转让,由著作权人负责,非著作权人不得发生转让行为。分行自行申请登记的软件发生向建设银行系统外转让时,必须报总行审查小组审批。
第十三条 凡须向总行通知或备案的软件,在申请登记前必须填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通知/备案)表》(附件1)一式两份
第十四条 凡须报总行审批的软件著作权转让的软件,在转让前必须填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审批表》(附件2)一式三份。
第十五条 凡须报总行审批的软件修改本或合成软件的登记,在登记前必须填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软件著作权(修改本/合成软件)审批表》(附件3)一式三份。
第十六条 总行审查小组接到分行上报的审批表后,应在30日内给予批复。
第十七条 各分行可根据本行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
第十八条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总行电子计算中心。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通知/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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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名称及版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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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 作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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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 人 ┃ ┃电话┃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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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 任务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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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业务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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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业务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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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适用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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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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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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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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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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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编写说明:
申请备案的软件,必须按一说明编写。
(1)《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指申请著作权登记时将采用的名称及版本号。
(2)《著作权人》指申请登记时将采用的著作权人。
(3)《地址》、《电话》、《邮政编码》指著作权人的地址、电话、邮政编码。
(4)《任务来源》指该软件是由哪个单位或部门提出的任务。
(5)《业务类别》指该项目按建设银行业务分类所属的类别。
(6)《业务需求简介》指诀软件业务需求的摘要途述。
(7)《适用范围》指该软件适用于哪个业务部门,并覆盖了哪些业务内容。
(8)《其它说明》指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9)《单位》指申请备案的单位。
(1)《负责人》指申请备案单位的负责人。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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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 记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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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名称及版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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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 作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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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 人 ┃ ┃电话┃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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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 受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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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 让 人 ┃ ┃电话┃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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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 任务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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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业务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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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业务需求 ┃ ┃
┃ ┃ 简 介 ┃ ┃
┃介┣━━━━━━╋━━━━━━━━━━━━━━━━━━━━━━━┫
┃ ┃ 适用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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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
┃让┃ ┃
┃说┃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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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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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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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
┃批┃ ┃
┃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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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编写说明:
申请(转让)审批的软件,必须按本说明编写。
(1)《登记号》指该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的登记号。
(2)《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指申请著作权登记时采用的名称及版本号。
(3)《著作权人》、《地址》、《电话》、《邮政编码》指该软件的著作权人及其地址、电话、邮政编码。
(4)《接受转让人》、《地址》、《电话》、《邮政编码》指该软件接受转让人的名称及其地址、电话、邮政编码。
(5)《任务来源》同附件1。
(6)《业务类别》同附件1。
(7)《业务需求简介》同附件1。
(8)《适用范围》同附件1。
(9)《转让说明》指对转让情况的说明。
(10)《单位》指申请转让审批的单位。
(11)《负责人》指申请转让审批单位的负责人。
(12)《审批意见》指总行审查小组的审批意见。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修改本/合成软件)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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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名称及版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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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 作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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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 人 ┃ ┃电话┃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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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本/合成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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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业务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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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
┃ ┃ 适用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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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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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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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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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
┃批┃ ┃
┃意┃ ┃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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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编写说明:
申请(修改本/合成软件)审批的软件,必须按本说明编写。
(1)《软件名称及版本号》同附件1。
(2)《著作权人》同附件1。
(3)《地址》、《电话》、《邮政编码》同附件1。
(4)《修改本/合成软件构成》指修改本或合成软件是由哪些软件构成。
(5)《任务来源》同附件1。
(6)《业务类别》同附件1。
(7)《业务需求简介》同附件1。
(8)《适用范围》同附件1。
(9)《说明》修改本/合成软件情况的具体说明。
(10)《单位》指申请审批的单位。
(11)《负责人》指申请审批单位的负责人。
(12)《审批意见》指总行审查小组的审批意见。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开采管理规定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开采管理规定的通知


玉政发〔2005〕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市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开采管理规定》已经市二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人民政府 

二OO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玉林市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开采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玉林市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保障城市和市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玉林市城市规划区范围采用机械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玉林市市区、近郊区及因玉林市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按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本规定所称地下水是指以各种形式存在于地壳岩石或土壤空隙(孔隙、裂隙、溶洞)中的水。河床渗透水属地下水范畴。

第三条 玉林市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开采的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分别由取水井所在地的区(指玉州区、福绵管理区,下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位于当地的地下水开采规划、取水许可的实施和监督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开采取水许可申请的审核工作。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地下水井作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估,并负责对过量开采地下水导致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等工作。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地下水水质实施监测。〖HTH〗

第四条 玉林市城市规划区地下岩溶发育强烈,地下水补给少,过量开采地下水容易发生地下塌陷,必须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地下水开采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开发、科学利用、严格保护的方针,并坚持采补平衡的原则。

第五条 依法可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要改造工艺,积极采用节水技术和节水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污水排量,大力开展节约用水,杜绝浪费。

第六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各相关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流域或者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玉林市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玉林市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各相关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本市城市规划区地下水水质、水量的勘察和评价,建设地下水管理系统和监测网络,掌握地下水水位、水质的变化情况,为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依据。第八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年度计划开采总量、井点布局和取水层的确定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和本市的水文地质条件,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各相关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地下水取水许可不得超过本市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年度计划可采总量,并应当符合井点总体布局和取水层位的要求。

第九条 在城市地下水超采区,应当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不得扩大取水。禁止在没有回灌措施的地下水超采区取水。地下水超采区和禁止取水区,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各相关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建设、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水利、建设和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自来水供水管网已覆盖的区域,严格限制单位和个人使用自备水源。对经有关部门论证认定存在因抽取地下水会产生地质灾害的地区,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封填现有水井,并不再审批新建自备水源。对自来水管网未覆盖的区域在接通自来水管道前,可保留取用地下水的取水井;在自来水管道接通后,按前款规定处理。自来水供应企业,要为封填地下水井的单位、个人安装供水管道,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十一条 对确实需要使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应先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办理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根据《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水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取水许可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提出取水许可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二)取水起始时间及期限;

(三)取水目的、取水量、年内各月的用水量、保证率等; (四)申请理由;

(五)水源及取水地点;

(六)取水方式;

(七)节水措施;

(八)退水地点和退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以及污水处理措施;

(九)应当具备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申请取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般不予审核同意;

(一)城市供水管网已覆盖的地区;

(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不到40%的;

(三)地下水已严重超采,地面已明显出现沉降的地区和地质灾害易发生的地区(易发生地面塌陷、沉降,岩溶发育强烈的区域等);

(四)地下水已受到严重污染的地区;

(五)城市商业区和旧城的居民密集区;

(六)影响建筑物安全的地区;

(七)城市集中供水水源地的防护区和城市规划确定的公共供水水源发展区;

(八)其他不宜取用地下水的地区。

第十四条 地下水取水许可申请经取水井所在地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方可凿井,成井后经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测定,核定取水量,经取水井所在地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取水井所在地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取水许可证。

第十五条 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查批准并取得取水许可证的,载入取水许可登记簿,定期公告。

第十六条 对取水许可申请不予批准时,申请人认为取水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水井所在地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权限,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应对取水许可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的取水量予以核减或者限制:

(一)由于自然原因等使水源不能满足本地区正常供水的;

(二)地下水严重超采或者因地下水开采引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

(三)社会总取水量增加而又无法另得水源的;

(四)产品、产量或者生产工艺发生变化使取水量发生变化的;(五)出现需要核减或者限制取水量的其他特殊情况的。

第十八条 因自然原因等需要更改取水地点的,按重新取水许可办理。

第十九条 取水许可证不得转让。取水期满,取水许可证自行失效。需要延长取水期限的,应当在距期满九十日前向原批准机关提出申请。原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二十条 持证人应当依照取水许可证的规定取水。持证人应当在每年开始取水前向取水井所在地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年度用水计划,并在下一年度的第一个月份报送用水总结。持证人必须安装计量设施,按照规定填报取水报表。取水井所在地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取水情况时,持证人应当予以协助,如实提供取水量测定数据等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兴建地下工程和进行勘察钻探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做好不同含水层的止水封隔工作,防止破坏和污染城市地下水。

第二十二条 对水耗超过规定标准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取水井所在地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建设、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进或者改正。期满无正当理由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应根据规定的用水标准核减其取水量。《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另有规定的按照该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连续停止取水满一年的,由取水井所在地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查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吊销其取水许可证。但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等造成连续停止取水满一年的,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不予吊销取水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取水井所在地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吊销取水许可证。

(一)未按规定取水的;

(二)未按规定装置计量设施的;

(三)拒绝提供取水量测定数据等有关资料或者提供假资料的;(四)拒不执行取水井所在地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取水量核减或者限制决定的;

(五)将依照取水许可证取得的水,非法转售的。

第二十五条 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由取水井所在地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取水。

第二十六条 转让取水许可证的,由取水井所在地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取水许可证、没收非法所得。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的规定取水,给他人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第二十九条 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取水许可证及取水许可申请书的格式,按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样式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中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指玉林市管辖的玉林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取水井所在地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各县(市)的城市(城镇)规划区地下水开采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从奥运看商标的运用与设计

王瑜


奥运圆满地落下帷幕,我们因我国健儿获得金牌总数高居榜首而自豪,我们因为奥运主办的巨大成功赢得了世界的尊重。当奥运冠军登上领奖台,国歌奏起时我们由衷感到自豪,也看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天挺热的,为什么运动员领奖时非要套上一件外套呢?

带着这个问题笔者仔细打量了中国运动员的外套,这套红黄搭配被戏称为“番茄炒蛋”的外套上部为淡黄色,左右各有个明显的标志,左边是奥运的标志,而右边则是“阿迪达斯”的商标标志。我们再看看其他国家运动员在他们穿的外套或者运动服上也会惊奇地发现我们熟识的商标标志,他们是“耐克”、“阿迪达斯”、“飘马”,让我们非常欣喜的是我国的“李宁”商标标志也打在国外运动员的衣服上。穿带商标的衣服自然是这些厂家的要求,作为赞助商,他们派了人员在场馆里督促运动员穿上外套。奥运会全球瞩目,全世界几乎所有的国家有几十亿人在观看比赛,那么这些商标也将随着电视转播传播到全世界的各个角落,被全世界的消费者所看到,可见这是这些厂家对商标运用的独到之处。商标的功能是区分商品的来源,那么首先要使消费者认识并记住该商标,如何运用商标就成为关键,但是商标的运用在我国并不太受重视,我们应该学会运用。

“耐克”、“阿迪达斯”们这样处心积虑,不放过任何展示自己商标的机会,大家要问了,颁奖的时候观众将眼光盯住运动员的表情,如何在那么短的时间让消费者看见并接受该商标呢?诀窍就在商标的设计上。我国企业的商标一般为中文,即使国外消费者看见也不认识,传播功能极差,有的商标中也包含英文,但也不适合在非英文国家传播,只有图形没有语言的限制,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都不存在识别的障碍,所以国际化的商标最好用图形来注册,“耐克”、“飘马”和我国的“李宁”都是以图形作为商标。那么怎样的图形能让人迅速接受呢?我们来看无论是 “耐克”、“飘马”还是“李宁”、“阿迪达斯”其商标图形都是特别的简洁,“耐克”就是一个勾,“飘马”是一个奔跑中的豹子轮廓,“李宁”是一面旗子,“阿迪达斯”的图案也比较简单,而且图案的色彩只有单纯的一道色,因而识别性相当的强,让人非常容易接受并记住。我们来对比我国商标图形设计,最普遍的做法就是简单地将公司名称或者商标的中文拼音简写字母变形成图形,显然不如简单明了的图形区别性强,容易让人记住,也不国际化。

奥运会打开了一扇窗户,当两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数以万计的运动员、记者以及旅游者来到北京时,我们的奥运场馆设施,我们的组织能力让外国人赞叹不已,世界因而重新认识了中国。如果我们以学习的心态来看奥运会,那么我们也可以学到很多东西,而商标的运用与设计不过沧海一粟。

作者:王律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级会员
电话:010-51662214,电子信箱:51662214@sohu.com,www. 5166221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