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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治高血压宣传教育知识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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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治高血压宣传教育知识要点》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治高血压宣传教育知识要点》的通知

卫办疾控发〔2005〕2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有关部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2年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结果显示,我国高血压患者已高达1.6亿,高血压正在严重危害我国居民健康。为指导全国开展高血压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给大众媒介和宣传教育工作者提供正确的高血压防治知识和相关信息,我部委托卫生部心血管病防治研究中心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防治高血压宣传教育知识要点》,包括十条基本知识和相关的重要信息,现将《防治高血压宣传教育知识要点》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地开展多种形式的高血压防治宣传工作,普及高血压预防知识;要主动与当地媒体沟通,加强宣传效果,提高大众共同参与降低高血压对居民健康危害的自觉性。
附件:防治高血压宣传教育知识要点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防治高血压宣传教育知识要点

一、基本知识
1、高血压是最常见的心血管疾病,可能危及每一个人的健康,因此成年人每年至少应测量一次血压。
2、高血压病人早期常无感觉,往往悄然起病并造成突发事件,被公认为“无声杀手”。
3、中风、心脏病、肾功能不全等疾病是最常见的高血压并发症,致残、致死率高,危害严重。
4、超重和肥胖、高盐饮食、过量饮酒是高血压发生的主要危险因素;控制体重、限盐、限酒是防治高血压的有效措施。
5、血压易受环境、活动、情绪及用药不规则等多种因素影响而发生波动,因此高血压病人要经常测量血压。
6、健康的生活方式是高血压防治的基石,持之以恒将终身受益。
7、控制高血压患者血压水平,减少心、脑、肾等器官损害。
8、全面考虑各种心脑血管病的危险因素,药物与非药物疗法相结合,全面达到治疗目标。
9、合理选择、长期坚持、规律服用治疗高血压药物,是持续平稳有效降压的基本保证。
10、人人参与,共同行动,提高高血压知晓率、治疗率和控制率。
二、重要信息
1、高血压是最常见的心血管疾病,可能危及每一个人的健康,因此成年人每年至少应测量一次血压。
* 2002年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结果显示,中国成年人高血
压的患病率为18.8%,即全国约有1.6亿高血压患者,每5个成人
就有一人患高血压,高血压已成为我国最常见的心血管疾病。
*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主要是居民饮食结构
和生活方式的改变,我国高血压的患病率呈现明显上升趋势。与
1991年相比,2002年我国高血压患病率上升了31%,高血压患病
人数增加约7000多万。
* 目前我国农村高血压患病率正在快速上升,“城乡差别”明显减少。
* 我国年轻人高血压患病率上升趋势比老年人更为明显,高血压发病
低龄化值得关注。
* 女性在更年期和更年期后高血压、动脉粥样硬化和冠心病的发病率
显著增高,应引起高度重视和有效防范。
* 儿童高血压也不少见,而且知晓率极低,往往被忽视。对儿童期高
血压的早期诊断、早期预防、早期治疗十分重要。
* 美国弗明翰心脏流行病学研究提出,在55岁血压正常的人群中,
有90%的人以后可能会发展为高血压,在美国每3个成年人中就
有1人患高血压。
* 我国6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的患病率达50%左右。若不加强防治,
高血压将危害每一个人的健康。
* 作为最常见的心血管疾病, 高血压已成为全球范围内的重大公共
卫生问题。
* 早期发现高血压的最有效办法就是定期测量血压,建议成年人每年
至少测量一次血压。
* 一次测量血压正常者并不代表以后血压正常,因此应定期测量血
压。
* 有高血压家族史、超重或肥胖、习惯高盐饮食以及缺乏体力活动者
是高血压的易患人群,更应定期测量血压。
* 健康成人的正常血压水平应该小于120/80毫米汞柱,如果发现血
压水平超过140/90毫米汞柱,应到医院做进一步的诊治。非同日
三次收缩压水平均大于140和/或舒张压大于90毫米汞柱者,确诊
为高血压。
2、高血压病人早期常无感觉,往往悄然起病并造成突发事件,被公认为“无声杀手”。
* 高血压通常没有特异的自觉症状,而且病人的主观感觉和血压升高
的程度并不一致,容易被病人忽略,直到出现严重的临床表现才引
起重视,这时已造成心脑血管损害。
* 多数高血压病人悄然起病,不易被察觉。许多病人是在体检或因其
他病就诊时被偶然发现。
* 没有头晕头痛等不适,不能认为就没有高血压。只有测量血压,才
能心中有数。
* 有些患者是以急性中风或急性心肌梗死而骤然发病,到医院检查才
发现高血压,因此高血压被称为“无声杀手”。中老年人的心脑血
管病大多数起源于青年时期的轻度高血压。
* 由于无明显的症状,许多高血压患者拒绝降压治疗或不能规律服用
降压药,从而导致心脑血管事件的发生。
* 平常貌似“健康”而突然死亡者,多数是心脏病或脑出血引起的猝
死;猝死往往与血压骤然升高或严重心律失常有关。许多病人发病
前已有多年高血压,因无自觉不适症状而疏于防范。
* 心脑血管病死亡人数已居世界首位,高血压是我国人群罹患心脑血
管疾病的首要因素。
* 没有发现的高血压,对人体心脑血管损害更大。未经治疗的高血压
病人的心脑血管及肾脏受累的比例明显升高,且易发生恶性高血
压。
* 越早期发现高血压,越早期治疗和控制高血压,高血压对心脑血管
造成的损害就越少。
3、中风、心脏病、肾功能不全等疾病是最常见的高血压并发症,致残、致死率高,危害严重。
* 高血压是中风最重要的危险因素;高血压常并发中风(脑卒中),脑出血的80%由高血压引起,脑梗死的发生多与血压升高有关。
* 我国是中风高发国家,每年新发生中风200万人;其中2/3病人致死或致残;现存活的中风患者累积700万。
* 高血压是冠心病发生的主要危险因素,高血压可并发冠心病,血压升高常诱发心绞痛。
* 高血压是心肌梗死发病的危险因素,是引发急性心肌梗死或突然死亡的“元凶”。
* 我国每年发生急性心肌梗死30-40万人,现存活心肌梗死患者累积200万人。
* 高血压常并发肾功能不全,导致尿毒症,最终需要肾移植或透析而支付巨额医疗费。
* 高血压常并发眼底病变,造成视力减退或失明,丧失工作和生活能力。
* 高血压患者发生心力衰竭的危险性至少增加6倍。美国资料显示,高血压是91%心力衰竭患者的致病原因之一。心力衰竭常导致患者丧失工作能力。
* 高血压常与糖尿病并存,二者并存时危害更大,成倍增加心血管病的发生危险。
* 高血压常与血脂异常并存,二者并存时加速动脉粥样硬化的发生和发展,从而引发冠心病或脑梗死。
* 心脑血管疾病占我国人口总死亡原因第一位,高血压是影响我国人口总死亡的第一因素。
* 我国心脑血管病每年耗费约3000亿元人民币,其中高血压直接医疗费300亿元。
4、超重和肥胖、高盐饮食、过量饮酒是高血压发生的主要危险因素;控制体重、限盐、限酒是防治高血压的有效措施。
* 体重超重和肥胖是高血压的独立危险因素,随着体重的增加,高血压患病率增高。超重和肥胖者发生高血压的危险是正常体重者的3-4倍。
* 控制体重可降低血压水平,肥胖者应有效减轻体重。合理营养,膳食平衡,有利于保持理想体重。
* 增加体力运动是控制体重的有效措施。每周运动3-5次,每次20-60分钟,有利于调节血压水平。
* 过量饮酒可使血压增高,男性持续饮酒者比不饮酒者4年时间高血压发生危险增加40%。
* 限制饮酒有利于血压的控制。提倡高血压患者戒酒。已习惯饮酒的健康人每天饮酒量限制在少量:即啤酒小于5两,或葡萄酒小于2两,或白酒小于1两。妇女饮酒量减半。不提倡饮高度烈性酒。
* 高盐饮食可升高血压水平。人群平均每人每天增加摄入食盐2克,收缩压和舒张压分别升高2毫米汞柱及1毫米汞柱。
* 我国北方成人每天食盐摄入量较高,高血压患病率也较高;南方成人每天食盐摄入量低于北方,高血压患病率也较北方低。
* 减少盐的摄入量可以降低血压。世界卫生组织提倡每人每天平均食盐摄入量不超过6克。
5、血压易受环境、活动、情绪及用药不规则等多种因素影响而发生波动,因此高血压病人要经常测量血压。
* 拥挤、噪音、气温骤降、寒冷、遭受灾害等恶劣环境,可使血压升高;舒适安静的环境有利于血压控制。
* 剧烈运动、危险作业、工作过度繁忙、紧张劳累、性活动过度等均可使血压升高;适度活动、劳逸结合有利于血压调节。
* 情绪激动、脾气暴躁、恼怒、嫉妒、生气、精神压力过大等均可使血压骤然升高;减轻精神压力,保持心理平衡,坦然处世,心胸宽广有利于血压稳定。
* 治疗不规则,用药不按时或忘记服药是造成血压波动较大的主要原因。
* 血压骤然升高常导致急性心脏病和中风发作,故保持血压稳定十分重要。
* 定期测量血压是高血压患者了解血压水平的唯一可靠方法。经常测量血压,是控制高血压从而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的有效措施。
* 一旦确诊为高血压,就要定期监测自己的血压水平,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
* 现在国内外医疗单位通用的标准血压计是汞柱式血压计;病人自己测量血压前,先应经过测量血压方法的培训。
* 高血压病人定期到诊所或医院测量血压是监测自己血压的可靠方法。早晨服药前的血压可反映24小时平稳血压水平。
* 病人在家中自测血压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血压水平及其变化情况,对医生诊治很有帮助。
* 符合国际标准的电子血压计使用方法简便,易于为病人和家属掌握。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有利于了解患者全天血压变化情况。
6、健康的生活方式是高血压防治的基石,持之以恒将终身受益。
* 吸烟是不良生活习惯。吸烟危害您和家人的健康,目前我国每天有2000人因患与吸烟相关的疾病而死亡。国际社会公认,吸烟危害健康,因此应坚决消除吸烟这一社会公害。
* 大吃大喝是不良生活习惯。无节制的摄入大量动物脂肪,摄入过多热量,是造成肥胖的主要原因。大量饮酒是不良生活习惯。限制饮酒有利于血压的控制。
* 高血压患者和具有高血压危险因素者,均应积极采取健康生活方式,降低高血压的发病危险、并协同增加降压药物的疗效。
* 健康的生活方式包括:不吸烟;坚持适量体力活动;合理膳食,适当限制钠盐及脂肪摄入,增加蔬菜与水果摄入;节制饮酒;保持正常体重,超重和肥胖者应减轻体重;心理平衡。
* 健康生活方式可以有效降低血压:肥胖者减重10公斤可降低收缩压5–20 毫米汞柱;合理膳食可降低收缩压8–14 毫米汞柱;限盐可降低收缩压2–8 毫米汞柱;规律体育锻炼可降低收缩压4–9 毫米汞柱;限酒可降低收缩压2–4 毫米汞柱。
* 合理膳食应该总量控制,结构调整(低盐、低脂、低甜食,高维生素、高纤维素、适量高蛋白饮食)。做好膳食平衡,保持理想体重。
* 增加体力活动是预防和控制高血压的有效措施。可选择步行、慢跑、游泳、骑车、爬楼、登山、球类、健身操等有氧代谢运动,运动应以个人的年龄和体质为基础。
* 生命在于运动,适量运动可调节血压,强身健体。健身运动要做到持之以恒。
* 精神紧张、愤怒、烦恼、环境的恶性刺激等都可导致血压升高。而减轻精神压力和保持平衡心理可以降低血压水平。
* 心理平衡的关键在于有正确的人生观,培养良好的适应和自控能力,对工作与生活保持良好的心态。
* 采取健康生活方式可提高抗高血压药物的疗效;高血压患者应终生采取健康的生活方式。
7、控制高血压患者血压水平,减少心、脑、肾等器官损害。
* 高血压引起心脏、肾脏、脑血管损害,导致心脑血管事件。
* 人群血压水平与中风的危险性有连续的正相关。血压水平与冠心病、心力衰竭的发生危险有关。
* 2002年发表的100万人群资料分析表明,血压越高,心肌梗死、中风及心力衰竭的发生率越高。
* 国内研究显示:收缩压每升高10毫米汞柱,中风发病的相对危险增加49%;舒张压每升高5毫米汞柱,中风发病的相对危险增加46%。
* 降压治疗高血压伴颈动脉增厚患者,可明显减轻或阻抑颈动脉病变,有利于预防中风。
* 降压治疗高血压伴糖尿病患者,可降低患者眼底病变和肾功能不全的发生。
* 降压治疗可减轻或逆转高血压患者的左心室肥厚,预防心脏病发生。
* 有效控制高血压,可预防或减少心脑血管事件。国内大规模降压临床研究显示:高血压患者收缩压每降低10毫米汞柱,舒张压每降低5毫米汞柱,中风发病的相对危险减少40%。
* 中国及国际大规模降压治疗预防中风再发研究表明,降压治疗可使脑血管病患者的中风复发危险减少28%,并减少了心脏病的发生。
* 国际抗高血压治疗16万病例资料的汇总分析证明,降低血压水平是预防中风的根本;常用降压药的总体疗效是相似的。
8、全面考虑各种心脑血管病的危险因素,药物与非药物疗法相结合,全面达到治疗目标。
* 高血压治疗包括非药物疗法与药物疗法。
* 高血压的基本化验检查是需要的;要做出全面评估及危险分层。高血压的正确诊断是治疗的前提,首先要分清是原发性高血压还是继发性高血压;大多数继发性高血压是可以治愈的。
* 高血压治疗决策,不仅看血压水平,而且要根据危险因素、心脑血管损害、临床并存疾病等综合评估,根据危险度决定治疗措施。
* 根据危险度分层属高危的病人和血压中重度升高者,应尽早采用合适的药物治疗,同时进行生活方式的改善性治疗。
* 根据危险度分层属低危的病人和血压轻度升高者,开始可考虑先进行生活方式改善性治疗,观察数月以后在必要时加药物治疗。
* 非药物疗法主要为“治疗性”生活方式改善。而某些降压器具及游医“偏方”,因没有科学研究证据,故疗效不可靠。
* 降压治疗的血压控制目标是:普通高血压患者血压小于140/90 毫米汞柱;老年患者收缩压小于150毫米汞柱;糖尿病或肾脏疾病等高危患者小于130/80毫米汞柱 。
* 降压治疗的其他目标:保护心脑血管;改善生活质量;最高目标为避免或减少心脑血管病发生危险、延长寿命。
* 降压治疗达标的同时,还应使血脂、血糖、体重、血凝状态等指标也达到理想水平。
9、合理选择、长期坚持、规律服用治疗高血压药物,是持续平稳有效降压的基本保证。
* 高血压是慢性病,大多数患者需长期规律服用降压药来控制血压。
* 控制高血压的最有效方法就是早期发现、早期预防、早期治疗。
* 按照《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要求,合理选择降压药。疗效肯定、副作用小、维持降压时间长、服用方便、价格合理是理想的降压药。
* 高血压患者应按医嘱有规律地用药,长期有效平稳降压,有利于心脑血管的保护。
* 高血压患者应定期进行门诊复查,建议城市患者每月一次,农村患者每3月至少一次;全面评估后及时调整治疗措施。
* 《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推荐的降压药物主要有: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钙拮抗剂、α受体阻滞剂,或者以上有关常用药物组成的低剂量固定复方制剂。
* 大多数高血压患者需要两种或多种降压药联合应用,才能达到降压目标。以上常用降压药或低剂量复方制剂均可作为高血压初始治疗或维持治疗的药物。
* 医患长期配合、坚持合理的治疗方案;避免使用《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未推荐的或尚无肯定疗效的降压药物和器具,不要轻信不正当的广告宣传。
10、人人参与,共同行动,提高高血压知晓率、治疗率和控制率。
* 2002年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人群高血压的知晓率为30%,治疗率为25%,控制率仅为6%,处在极低水平。
* 我国有1.1亿人不知道自己已患有高血压,1.2亿高血压患者并没有正规使用降压药治疗,1.5亿的高血压患者没有达到降压目标。
* 每个人都有权懂得防治高血压的基本知识,人人都应该把懂得的高血压防治知识告诉其他人。
* 加强宣传教育和改变不良生活方式是有效的高血压防治措施。
* 预防高血压应从儿童抓起。
* 青少年应作传播高血压防治知识的使者。
* 动员您身边的每一个人,普及高血压健康知识,提高保健意识。
* 宣传防治高血压知识,是每个家庭、学校、社区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我国推行“1990年国际温标”实施办法

国家技术监督局


我国推行“1990年国际温标”实施办法
国家技术监督局



根据第18届国际计量大会(CGPM)及第77届国际计量委员会(CIPM)的决议,自1990年1月1日开始,国际上正式采用“1990年国际温标(以下简称ITS-90)”,以此替代现行的“1986年国际实用温标(IPTS-68)”及“1976年0.5~3
0K暂行温标(EPT-76)”。为保持我国温标与国际上的一致并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国家技术监督局决定,我国采用“ITS-90”实行有计划、分阶段、逐步实施的方针。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工作分工和要求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量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各部门的计量管理机构负责完成各自管辖范围内的“ITS-90”的推行工作。
2.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设立“1990年国际温标技术指导办公室”,负责举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学习班并在技术上指导各单位执行“ITS-90”的工作。
3.由我局计量司负责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实施步骤
4.1990年1月1日至1991年6月30日为第一阶段,主要工作如下:
4.1翻译“ITS-90”的有关文件;编写、出版《1990年国际温标宣贯手册》。
4.2组织宣贯“ITS-90”。
5.1991年7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为第二阶段,主要工作如下:
5.1 从1991年7月1日起,温度计量仪器的生产、使用,量值传递均须按本办法实行“ITS-90”。
5.2 在全国范围内,采用直接复现、传递“ITS-90”和按T90-T80差值表给出T90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温度量值。
5.3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应按科研合同的要求,完成推行“ITS-90”所需基准的研究工作。
5.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量技术机构和国家授权的温度计量器具的法定检定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积极配备推行“ITS-90”所需的计量标准器和检定装置。
5.5 制定、修订有关计量检定系统和计量检定规程。
6.1994年1月1日起为第三阶段。
在第三阶段内,我国将全面实施1990年国际温标。
三、实施方法
7.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司组织编写的《1990年国际温标宣贯手册》(以下简称“宣贯手册”)是目前我国推行“ITS-90”的技术依据。
8.有关的温度计量检定系统表和计量检定规程在修定之前仍然有效;若上述计量技术法规的内容与施行“ITS-90”有矛盾时,有关法规的归口单位应及时提交临时修订稿,国家技术监督局按简化程序予以临时批准颁布。
9.从1991年7月1日起,各种类型的标准温度计分别按下列方法实施“ITS-90”:
9.1 工作基准温度灯、标准光学高温计、标准(精密)光电高温计和标准温度灯按t90-t68差值表给出t90。
9.2 测温范围高于0℃的标准铂电阻温度计按“ITS-90”规定的分温区进行检定和使用。但二等标准铂电阻温度计也可按t90-t68差值表将t68数据换算成t90数据,在0℃至630.74℃范围内使用。
9.3 测温范围低于0℃的标准铂电阻温度计
9.3.1 标准铂电阻温度计及套管式低温铂电阻温度计仍按原方法检定得出W68值,经转换成W90值后按“ITS-90”内插公式给出T90值。
9.3.2 铑-铁电阻温度计和锗电阻温度计按T90-T68差值表转换成T90值,按规定的办法重新拟合后,给出符合“ITS-90”的检定结果。
9.4 标准热电偶
9.4.1 在铂铑10-铂热电偶退出国家基准后,其他各级标准热电偶仍保持现行检定系统中的传递关系。
9.4.2 各种标准的热电偶,包括标准铂铑10-铂热电偶、标准铂铑30-铂铑6热电偶、标准镍铬-镍硅热电偶、标准铜康铜热电偶及标准镍铬-金铁热电偶,均按“宣贯手册”规定的办法给出T90或t90值。
9.5 标准玻璃液体温度计应按“ITS-90”进行检定;生产厂应按“ITS-90”进行生产。
10.工作用温度计量仪表(包括工业测温仪表及实验室用温度计)按下列原则实施“ITS-90”:
10.1 采用国际通用分度表的温度仪表,需等待按“ITS-90”制定的国际通用分度表公布后,再全面采用“ITS-90”。目前它们的检定和生产应根据各种仪表的具体情况按“宣贯手册”中规定的办法采取相应的临时措施。这类仪表包括热电偶,铂热电阻,以及与热电
偶、铂热电阻配套使用的显示、记录、控制仪表和温度变送器。
10.2 各种基本误差等于或小于五倍t90-t68差值的仪表、实验室玻璃液体温度计和其他高精度的玻璃液体温度计,从1991年7月1日起进行检定和使用时要根据t90-t68差值表进行换算和修正。上述各种玻璃液体温度计的生产应按“宣贯手册”中规定的办法从1991
年7月1日起按“ITS-90”进行。其它温度仪表按照“ITS-90”进行生产的期限不得迟于1992年1月1日。
10.3 在10.1和10.2条款中未提及的工作用温度仪表不需作任何变动,自然过渡到“ITS-90”。
11.自1991年7月1日起,在检定温度仪表时,检定结果均应按T90或t90给出,并在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中明确说明。
有条件的单位,在1991年1月1日到1991年6月30日期间,可以同时按t90和t68给出两份检定证书。
对1991年7月1日尚未到检定周期的温度计量器具,从1991年7月1日起各单位使用它们进行量值传递时,应按“宣贯手册”中规定的方法将t68转换成t90。如果在到达检定周期前需按t90修改原证书,则必须将检定证书送原检定单位进行修改并重新加盖检定印章。
12.温度计量仪器制造部门和生产厂也应按照本实施办法制定相应的措施推行“ITS-90”。
13.各归口单位应对与施行“ITS-90”有关的计量技术法规进行分类清理,按计划抓紧组织制定修订。
14.国防系统应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按照本实施办法做好“ITS-90”的推行工作。
15.自1991年7月1日起,凡进口的温度计量器具必须按“ITS-90”的有关规定验收。
16.本办法中有关施行“ITS-90”的技术问题由1990年国际温标技术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1990年11月23日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对部分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进行《会计法》执行情况抽查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烟财〔2001〕451号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对部分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进行《会计法》执行情况抽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国家局直属各公司: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财会[2001]18号)精神,国家局以国烟财[2001]179号和国烟财[2001]353号文件部署了在烟草行业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的工作。近期,国家局将会同财政部组成《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组,对8个省局的《会计法》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抽查的单位
  此次确定对《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进行抽查的单位有:四川省、贵州省、湖南省、湖北省、山东省、辽宁省、江苏省、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二、检查范围
  结合新修订的《会计法》,对企业在2000年度《会计法》执行情况及会计基础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如有重大问题,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检查的主要步骤
  1.听取情况汇报
  (1)《会计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是否健全得力,自查阶段检查的时间、步骤和内容是否落实,自查自纠及是否建立会计资料档案等情况。
  (2)在重点检查阶段是否贯彻国烟财[2001]353号文件的要求,说明的主要内容有:重点检查范围的确定原则、被检查单位的数量、检查内容、形式和时间的部署情况;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检查中查出的主要违法违纪问题。对单位自查情况表和重点检查情况表的填写情况进行落实。是否认真填写了《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记录。
  2.深入基层,根据财政部重点检查的内容进行复查
  根据各省局(公司)重点检查的开展情况,深入各基层单位(至少应包含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和省级公司三个单位),对照文件的要求,结合行业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对《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进行复查。
  3.结合检查的情况,与被检查的单位交换意见,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四、检查人员的组成
国家局将组成四个《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组,对有关单位进行检查。国家局共分为四个检查组:第一组:孙卫宏、易武君、覃小义、李春梅,对湖南、贵州省局(公司)进行检查;第二组:罗明德、王萍、叶春霞、徐如国,对陕西、四川省局(公司)进行检查;第三组:祝捷、朱家福、谭慧秋、施炎英,对辽宁、江苏省局(公司)进行检查;第四组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局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山东、湖北省局(公司)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是国家局对行业执行新修订《会计法》以来的第一次检查,希望各省局(公司)予以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和支持国家局检查组的工作。




                                 国家烟草专卖局
                               二○○一年八月八日